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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当班——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9-04-22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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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由和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骆照廷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骆卫露、刘佩林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在和平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和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敏、员额检察官王君芳及检察官助理曾茂出庭支持公诉。下面让我们跟随镜头感受他们一天当班的活动轨迹,感受公诉检察官责任当。

08:30
清查文书、案卷

一来到单位,肖敏、王君芳和曾茂便投入紧张有序的工作状态中,仔细清查提前准备好的文书、案卷,整装待发。肖敏说,案件的庭审就如一场考试,考验着检察官前期的办案成效,还考验着检察官的办案能力。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代表的不再是个人,而是以国家公诉人身份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社会关注度高,出庭前就更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核对出庭案件的三纲一书(讯问提纲、举证提纲、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充分熟悉案件的证据细节,预测好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

8:45

整理着装,出发

9:00

开  庭

9:30

法庭调查阶段

庭审开始,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骆照廷于2015年-2018年期间,容留他人吸毒,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寻衅滋事等犯罪。然后,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诉人根据事先准备的庭审预案,紧扣案件事实情况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骆照廷等人进行讯问。

举证质证中,采取分组举证质证方式,对书证、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笔录、勘查笔录等证据,均当庭出示、宣读。:00

15:00

                     继续开庭

继续举证质证,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继续向法庭举证。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根据涉嫌罪名、犯罪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注重以案释法,适时做好法律宣传和警示教育。

18:20

                      庭审结束,肖敏一行走出审判法庭

历时近6个小时的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终于结束,肖敏一行回到了单位,整理出庭的笔录,总结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尽管下着大雨,肖敏一行依旧坚定自若。坚守正义在路上,扫黑除恶在路上,他们愿意在检察岗位上砥砺前行,履行好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让法治的明天更加美好。

和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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