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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举行“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检察开放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2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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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集中展现检察机关携手社会各界依法保障妇女权益的成效,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4月23日,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在县检察院举行“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检察开放日活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妇联、县工会、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公益组织志愿者受邀参加。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漫秀、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舒妲与受邀代表座谈并讲话。


县检察院陈漫秀检察长为活动致辞

实地参观“零距离”

活动中,受邀代表们在县检察院班子成员的陪同下参观了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等办公场所,参观了县检察院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的主题展板,在全程讲解和互动问答中,详细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以及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情况。

座谈交流谋共识

参观结束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建锋主持座谈会,受邀代表们共同观看最高检《守护“她”权益 一起向未来》宣传片。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敏通报了县检察院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情况,并就相关典型案例进行解读。


与会人员结合自身体会和工作实际就妇女权益保障开展进行深入交流,充分肯定县检察院在妇女儿童保障、困难妇女联动帮扶及司法救助等方面的履职成效,并围绕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县人大代表、阳明镇福东社区主任 陈春来:感觉到县检察院在妇女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实事,也对我们开展社区工作有了启发。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深入社区,加大法治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


县人大代表、阳明镇第三小学副校长 黄简易:通过这次活动的所见所闻,感受到检察机关真正把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落到了实处。建议县检察院、县妇联等更多地关注到农村偏远地区的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为他们提供多种形式的关爱帮扶。


县政协委员、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黄惠银:今天的活动让我更加直观地了解到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责,感受到检察机关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建议强化各部门的联动保护,创新妇女儿童权益普法工作,同时要把未成年人的父母纳入重点宣传对象,让他们成为孩子的守护神。

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黄英英:今天的活动让我看到了检察机关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做出的努力。县工会将继续强化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维护职工特别是困难女职工的劳动权益。


人民监督员、东水镇中心小学教师刘仕行:这次开放日活动让我近距离感受检察官风采,也切实感受到检察官身上的那份“爱”。建议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合力守护妇女儿童权益。

“益心为公”志愿者 赵广安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妇女权益保护的志愿者,我非常乐意与检察机关、社区、妇联等一道,走进农村、校园、家庭,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吴舒妲主席表示,深刻感受到县检察院为依法保障妇女权益工作付出的巨大努力和显著成效,彰显了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妇联和县检察院在妇女权益保护方面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多年来联系紧密,联合开展了多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县妇联将以此次开放日活动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与县检察院等多方的协调联动,做深做实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共同撑起关心关爱妇女权益的“法治蓝天”。


 陈漫秀检察长表示,县检察院要认真回应广大女同胞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强与各方的务实合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优势,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持续做好做实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工作,依法保障“她”权益,全力守护“她”力量。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扛起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全面落实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制体系,积极回应和解决妇女权益保障的痛点难点,进一步为妇女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清除障碍、营造环境。


二要立足检察职能,提升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质效。深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四大检察”衔接配合,深入开展“和护不缺 检爱无陷”的司法救助+智障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项行动,更加做实做优妇女权益的司法保护。


三要加强协调联动,凝聚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更大合力。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剖析侵害妇女权益的深层次原因,坚持个案办理与类案监督相结合、治罪与治理并重,把“抓前端、治未病”融入履职办案,共同完善机制、破解难题,协力推进侵害妇女权益问题的诉源治理、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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