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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涉农、扶贫领域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1-02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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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我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开展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两个专项”工作)的情况。

《河源日报》、和平广播电视台、“和平发布”“和平政法”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新闻发言人黄雄心主持发布会,检察官罗小亮、卢维科参加发布会,就媒体关心的专项工作等问题答记者问。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继续深入开展“两个专项”工作, 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背景下,保持查办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件16人,其中涉农及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4件14人,占比87.5%,通过办案追缴赃款54.9万元。犯罪主体多为村官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被查处的村“两委”人员达10人,个别村甚至出现村“两委”人员全部涉案的情况。所立案的案件均已侦查终结审查起诉,其中经提起公诉法院审结的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黄雄心指出,开展“两个专项”工作,对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职责所在。他从四方面通报了我院“两个专项”工作情况。

一是以实际行动服从服务于反腐败工作大局。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紧紧围绕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始终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履职,毫不松懈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实际行动拥护和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二是突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工作。坚持“案随资金走”的办案思路,把扶贫资金的使用特别是农房改造补助款以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补助款的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对象,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注重查办基层贪腐,突出查办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加强对审批、发放、监管涉农补贴资金的行政执法部门职务犯罪的查处。

三是强化惩防一体,提升办案效果。树立办好案件是政绩,结合办案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始终将预防工作贯穿于侦查工作中,实行一案一调查,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建议。对所办的案件进行调查综合分析,深入涉案单位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运用活生生的身边案例以案释法,深刻揭示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并就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提出检察建议,预防职务犯罪再次发生。

四是加强与扶贫部门协作配合,服务于精准扶贫。加强与县扶贫办协作,在扶贫开发领域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工作方案》,印发各镇及县相关单位贯彻执行,促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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